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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|危害食品安全,这些行为害人害己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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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对此,《解释》规定,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、回收食品生产的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、回收食品,因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
对此,《解释》规定,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、回收食品生产的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、回收食品,因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,应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生产、销售上述食品,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,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。同时构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(综合最高人民法院等整理)
【来源:人民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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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食品安全导刊》 网址: http://www.spaqdkzz.cn/zonghexinwen/2022/0117/23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