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规!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来了

来源:食品安全导刊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7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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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食品热加工场地的天花板应离地面2.5米以上;操作人员应保持个人清洁,不留长指甲,不涂指甲油,不喷香水;开窗应配备易清洁防虫纱窗…… 日前,《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车

食品热加工场地的天花板应离地面2.5米以上;操作人员应保持个人清洁,不留长指甲,不涂指甲油,不喷香水;开窗应配备易清洁防虫纱窗…… 日前,《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车间卫生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发布。根据《规范》要求,食品车间不得生产饮料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。本标准自2021年9月16日起实施。

食品小作坊是指固定的生产加工场所,从业人员较少,生产加工规模小,生产条件和工艺简单,传统和特色食品的生产加工是生产者和经营者。 《规范》要求生产加工场所与危险废物、粉尘、危险气体、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性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,不受污染源污染。

食品小作坊的内部吊顶应采用无毒无味的材料建造。表面干净,不漏雨,易于观察和清洁。该结构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落,防止虫害和霉菌滋生。食品热加工场地的天花板应离地面2.5米以上。在需要经常清洗的地方和容易受潮的地方,应安装距离1.5米以上、不吸水且易于清洁的材料制成的墙裙。直接进入大排档和内包装室的墙裙应铺设在墙顶。

小作坊的可开启窗户应配备易清洁的防虫纱窗,窗玻璃应选用不易碎的材料。排水系统入口处应安装带水封的地漏。生产现场或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,确保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。

操作人员要保持个人整洁,穿干净的工作服、帽子、鞋子,不要留长指甲,不要涂指甲油,不要佩戴配饰,不要喷香水。

按照要求,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;乳制品、罐头制品、饮料和其他食品;保健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婴幼儿配方食品;采用非固体发酵工艺生产的白酒;国家、省、设区的市禁止生产、加工的其他食品。

在安全检验方面,《规范》要求对新投产、停产复产的第一批食品,应当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。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,检验合格方可生产销售。生产、销售的食品每年至少检验一次。

全文如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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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?安徽商报、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
来源:安徽日报

文章来源:《食品安全导刊》 网址: http://www.spaqdk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720/1734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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